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
“教书育人楷模”评选活动方案
为迎接第31个教师节,弘扬尊师重教的主题,更好地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,表彰我校教师在教书育人中所做的突出贡献,学校党委决定,开展“教书育人楷模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范围及评选人数
全校教职工,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者均可参加。本次评选出的“教书育人楷模”总人数为31人,其中行政人员不超过7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
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政治坚定,师德高尚,业务精湛,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或行政服务工作贡献突出,事迹感人,在学校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,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。其中一线教师要求至少完整担任过一届班主任工作。
三、评选步骤
1.推荐报名。以个人自荐、科室举荐和他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,自荐人或推荐人填写《长春市二中专教书育人楷模自荐推荐表》(表格见下页附件),将推荐表的电子版于8月20日下午3:00之前发送到35492832@qq.com。
2.民主测评。根据报名结果,组织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。
3.党委会讨论。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表彰人选。
4.公示。在校园网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。
5.教师节表彰宣传。在教师节期间,对公示合格的“教书育人楷模”进行表彰,并对其先进事迹做广泛宣传。
中共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
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工会委员会
2015年8月17日
附件1:
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“教书育人楷模”推荐(自荐)表
被推荐(自荐)人姓名 |
推荐人 (推荐科室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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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 迹 材 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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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 室 意 见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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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 党委 审批 意见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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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1.事迹材料要求1000字以上,可另附电子文档。